轉載智慧財產局訊息:為配合新興科技及推動數位創新經濟的發展,同時檢討近年我國設計專利的制度,本局於9月29日發布「專利審查基準-第三篇設計專利實體審查」部分章節之修正案,並於11月1日施行。修正過去電腦圖像(computer generated icons)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(GUI)之設計專利必須應用於實體物品之限制,同時也放寬申請設計專利時之揭露要件,讓軟體業者更全面也更容易取得設計專利的保護。
蔡億達律師專欄文章_商標使用與三年未使用之廢止
轉載智慧財產局訊息:11月1日起 設計專利法規鬆綁 -數位產業大利多
蔡億達律師專欄文章_談外國的懲罰性賠償金在我國的強制執行以美國為例
9月1日起 參與專利公眾審查更easy_發明專利申請案第三方意見作業要點